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发放通知》 ,将对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,标准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 。人均
调整后,此次发放待遇的调整,促进其积极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月1376元 。人均提高约153元 。我市各县(市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04元调整到每月1256元 。
此外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66元调整到每月1099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,南安市、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35元调整到每月1177.5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 ,洛江区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5元调整到每月1290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,惠安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 ,晋江市 、
安溪县、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 ,
